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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2-09 作者: 来源:

  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本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月12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7421

  邮  箱:jwang@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003)

  

相关附件 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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