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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武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驻马店~武汉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国家电网科函〔2021〕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1月,我部以《关于驻马店~武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22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驻马店变电站~武汉变电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

  因项目路径发生变化,导致进入1处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该变动属重大变动。

  该项目变动部分在落实《驻马店~武汉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该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变动部分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确保项目变动部分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四、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20〕22号文件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2年2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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