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变更的请示》(公司发〔2021〕19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1812号)中法定代表人由“岳礼”变更为“李刚”,单位住所由“甘肃省甘肃矿区厂区”变更为“甘肃省嘉峪关市机场北路4568号”。原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1812号)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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