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环境防治 >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标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8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丁鹤、何足道

  电话:(010)65645768、65645770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4.《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6.《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8.《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