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津环固转〔2022〕64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询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1-20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1000吨废铅蓄电池(900-052-31)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2年8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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