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涉及消耗臭氧层
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气〔2017〕143号)相关要求,我市完成了2021年度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备案申请材料的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洪礼楠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22;
联系人:市环科院 彭 茵
联系电话:022-8767164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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