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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天津市2020年度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更新天津市2020年度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气〔2017〕143号)相关要求,我市更新了2020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材料的审核,现将通过备案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洪礼楠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22;    

   联系人:市环科院 彭 茵    

   联系电话:022-87671642)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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