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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0902)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日。若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075;传真号码:0591-883670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由三明南方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三明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单位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

  三、设施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

  四、法定代表人:由陈鑫变更为万长宝。

  五、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司腾飞,18839060099。

  六、经营废物类别:

  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不含900-401-06、900-402-06)、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除071-001-08、071-002-08和072-001-08外,其他仅限油泥和污泥)、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不含251-013-11、252-017-11)、HW12染料、涂料废物(除264-005~007-12和264-009-12外,不含铬类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除873-001-16外)、HW17表面处理废物(除336-060-17、336-067~069-17/336-100-17、336-101-17外)、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仅限092-003-33)、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仅限900-033-37)、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不含261-064-38、261-065-38)、HW39含酚废物(仅限261-070-39)、HW40含醚废物(261-072-40)、HW49其他废物(不含772-006-49、900-053-49、900-044-49、900-045-49),以上所有类别不含反应性、感染性的废物。

  七、核准经营方式及规模(与原许可证一致):收集、贮存、处置2.05万吨/年(其中,HW11类0.1万吨/年,HW17类0.75万吨/年,HW18类0.4万吨/年,HW02等其余类别0.8万吨/年)。

  八、有效期至2025年8月13日(与原许可证一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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