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环境监测法律条文专题讲座
为认真贯彻厅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纪意识和质量意识,2021年4月2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特邀生态环境部有关法律专家,组织全省监测系统(二、三级站,1200余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与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集中学习。
开班前讲话
本次讲座围绕第十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和环境监测相关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8条罪名及《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中污染环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16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进行了讲解和案例分享。
学员线上参训
本次讲座的开展,使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同志进一步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环境监测人员法纪意识和质量意识,为建设美丽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多“真、准、全”的监测数据,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省中心将围绕省厅中心工作,每月设置一个专题,举办系列培训和讲座,持续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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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前讲话
本次讲座围绕第十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和环境监测相关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8条罪名及《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中污染环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16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进行了讲解和案例分享。
学员线上参训
本次讲座的开展,使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同志进一步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环境监测人员法纪意识和质量意识,为建设美丽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多“真、准、全”的监测数据,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省中心将围绕省厅中心工作,每月设置一个专题,举办系列培训和讲座,持续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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