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环境防治 > 正文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汇编(一)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985-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HJ 882-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HJ 883-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HJ 108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 988-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HJ 108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1083—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 1087—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HJ 946—2018)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HJ 8.2-202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