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时间:2022-04-02 作者: 来源:
津环固转〔2022〕117 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征求意见的函》(晋环固函〔2021〕1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1200吨含铅玻璃(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天山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
>>下一篇: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最新加入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