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董永东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安徽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第037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为大力推进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出规划、定政策、设基金、打平台、强机制”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持续推进全要素保障,联合多平台一体联动,出台了《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方案》,推深做实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
一、招引储能重点项目
2021年以来,共会见客商402人次,形成新能源项目60余个,其中分布式电站项目6个,储能项目4个,包括储能电池项目和储能电站项目等,为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坚实储能基础。芜湖市零碳智慧产业园项目的签约,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完成绿色低碳、零碳转型任务贡献“双招双引”力量。
二、引入资本服务新能源产业
一是创新开展政银合作。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筹设产业母基金。编制完成《安徽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投资母基金设立方案》,拟定基金规模120亿元,政府引导资金30亿元,参股“润昆双碳基金”“中石化朝阳产业(芜湖氢能)基金”“工银高新新能源与环保产业基金”等若干子基金项目,为储能、零碳园区等新能源产业发展撬动资本力量。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积极抢占新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展新优势,助力我省早日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外事与财务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11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9日
附件:[0371]关于推动安徽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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