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
时间:2022-05-11 作者: 来源:
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申请材料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苏环固函〔2022〕782号),经研究,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产生的混合二氯苯(HW11,261-026-11)1000吨,转移至江苏淮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在危险废物转移3日前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池州市、淮安市园区生态环境局。
三、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2022年5月5日
抄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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