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函
时间:2022-05-11 作者: 来源:
【详细信息】
粤环函〔2022〕182号 | |||||
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普通 | |||||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梅核变通内字〔2022〕第44140012200004439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古劲强”变更为“李健”,其他内容不变。 | |||||
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91441402MA51TA862W |
李健 |
身份证 |
** |
2022年04月28日 |
2020年07月31日 |
2025年07月31日 五年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函
粤环函〔2022〕182号
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1402190725)中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梅核变通内字〔2022〕第44140012200004439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古劲强”变更为“李健”。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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