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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6-2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处罚、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情况通报如下。

  一、由朝阳众诚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人员金涛(信用编号BH021935)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朝阳奥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废旧轮胎年产3万吨胶粉、3.5万吨再生胶及3万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2年12月29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二、由贵州博远环咨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人员胡俊(信用编号BH022794)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东安县惠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2年10月17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三、由山东方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人员胡静(信用编号BH009981)作为编制主持人、闫梦萍(信用编号BH036012)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潍坊亚贝涂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上述单位依法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2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2年8月4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引导建设单位择优选取环评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编制的环评文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受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审批过程中依法严格把关,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检查考核,并对下级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加大复核抽查力度,切实推动提升环评文件质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2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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