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日期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注册登记日期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根据《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沪环规〔2022〕11号)相关规定,针对注册登记日期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经综合评判,筛选出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清单(附后),免检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现予公布。
相关附件 注册登记日期在12月01日至12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xlsx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5004/20230905/fb05600846f14136859855afd6dee77c.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热门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