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污染事件 > 正文

关于转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企业“白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定规则及运行机制(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2批危险废物白名单企业清单,具体如下。

   “白名单”企业接收来自本市指定类别、指定数量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的,可执行简化审批程序。

  

  相关附件 第二批.pdf第一批.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103/hbzhywpt1112/20230619/b2d7ee5d839c4b838b99b894d06e2d8e.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