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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环保+公安”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筑牢移动源污染防治防线

时间:2025-07-2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对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作出指引。

  为有效应对大气臭氧和PM2.5污染,加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6月以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围绕柴油货车重点行驶区域、高速公路出入口等路段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筑牢移动源污染防治防线。

  路检路查现场,检测人员利用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对过往柴油货车开展尾气检测,当场出具检测报告。对抽测超标车辆,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并告知《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不合格告知书》,要求车主三十日内将机动车送至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维修,并经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驶。同时对超标车辆溯源其上周期排放检验机构,倒查检验过程是否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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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将重型柴油货车“三不两改一黑”问题列为路检路查重点内容,即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以及冒黑烟现象。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测发现超标柴油货车13辆,2辆柴油货车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均已督促车主完成维修整改。

  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继续落实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长效机制,同时利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检验机构联网数据核查等科技手段,强化对超标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路上查、源头管、科技防”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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