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禹城市气象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临时调整的复函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德州市省控空气站(禹城市气象局站点)设置临时站点的请示》(德环办字〔2023〕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将禹城市气象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临时调整至禹城市实验小学教学楼楼顶(东经:116.6345°,北纬:36.9338°),临时调整点位名称不变,调整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2024年8月1日前搬迁回现站点位置,临时调整搬迁时应避开污染天气。具备搬迁条件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搬迁和数据联网工作,并将调整点位基础信息报送至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hjkq@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xxgk.sdein.gov.cn/zfwj/lhbh/202303/t20230331_42791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