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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3年11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市第五医院核医学科扩建项目

  厦门

  厦门市第五医院

  福州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厦门市第五医院1号楼一层核医学科内,使用I-131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7.4E+7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放射性废物:设有放射性废物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体废物,并设置放射性废物贮存室用于集中贮存放射性废物。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2

  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台工业CT机项目

  厦门

  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厦门同安区洪塘南(12-13)编制单元旧324国道与进场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电芯厂房一内,使用1台工业CT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

  泰宁县总医院新院区1台DSA机项目

  三明

  泰宁县总医院

  江西福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在三明市泰宁县灵淑路和五元路交叉口泰宁县总医院新院区门诊医技楼一层内,使用1台DSA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

  顺昌县医院1台DSA机项目

  南平

  顺昌县医院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在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16号顺昌县医院医技楼一层内,使用1台DSA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5

  福建中辐医药有限公司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项目

  福州

  福建中辐医药有限公司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星路96号福州市金城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五号楼一层福建中辐医药有限公司内,建设放射性药品贮存仓库,临时贮存I-131等放射性药品,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78E+8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放射性废物:设有放射性废物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体废物。

  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311/t20231108_62920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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