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8日拟作出的贵州关岭220kV永宁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8日拟作出的贵州关岭220kV永宁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关岭220kV永宁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86796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关岭220kV永宁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永宁镇至镇宁县马场镇 | 关岭兴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0kV汇集站工程:永宁220kV汇集站新建220kV升压变容量为1×360MVA; 线路工程:线路工程:导线截面为4×300mm2,线路电压等级为220kV,新建线路路径长约32km,全线按照10mm冰区设计。本工程新建铁塔共96基(单回耐张塔36基,单回直线塔60基); OPGW通信光缆工程:利用永宁汇集站~500kV八河变220kV架空线路,同塔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约32km,两端变电站站内均采用无金属光缆(GYFTZY-24B1),无金属光缆长约1.2km。 | 1、施工期主要污染:①废气:施工期扬尘,运输粉尘;②废水:施工废水,SS、石油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氨氮、BOD5、SS、动植物油;③噪声:施工期施工噪声;④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废弃渣土、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施工期生态影响: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汇集站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野生动物影响、植被的破坏的影响等。 (1)土地占用:塔基为点状小面积占地,每处塔基占地较小,数量有限,总体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占地:①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临时堆土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为基础外侧,铁塔临时占地为30m2/基,本工程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约2700m2。②牵张场:牵张场设置时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或沿线空地,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施工作业尽量选择在地表植被较少或无植被区域,尽量不清除地表植被,待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适当洒水增湿,使其自然恢复。③施工道路:施工道路原则上使用现有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本工程占地为草地及林地,施工活动会对临时占地区域造成少量生物损失,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可得到自然恢复。④材料堆场:本工程汇集站材料堆放在汇集站征地范围内,线路施工材料堆放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不设置单独的材料堆场。 (2)植被破坏:本工程汇集站及线路位于安顺市关岭县、镇宁县,施工期对项目范围内植被进行破坏,待施工结束后,对汇集站及线路塔基周边处进行绿化。受影响植被类型主要为少量的荒草灌丛等,植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物种等,无特殊的保护物种,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范围不大且影响时间较短,因此对动物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区域植被的恢复,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4)水土流失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根据施工区的地形需要,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基坑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对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并设置临时排水沟;剥离的表土要妥善收集堆放,以便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弃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对生态保护红线敏感区的影响:项目塔基占地不涉及生态红线区,仅是线路跨越生态红线区。 3、运营期主要污染:①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影响;②汇集站废气:主要的大气环境影响为汇集站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③汇集站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汇集站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COD、氨氮、BOD5、SS、动植物油);④噪声,汇集站及送出线路产生的运营期噪声;⑤固体废物: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汇集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危险废物(废冷却油、废旧蓄电池)。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867963、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dlyxx/fsjg/fslxmspqgs/202310/t20231018_82790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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