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污染防治 > 正文

关于拟决定向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出办理橇装化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设施就地转为固定场站式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设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fc@xjepb.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河50万吨/年HW08类危险废弃物及磺化泥浆处置项目”(重新申领)

  公司名称: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尊镇化工园区3号

  法定代表人:马晶晶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墩阔坦镇东河塘石油作业区固废场西侧(中心坐标为E83°5'42.02",N41°26'21.3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40万吨/年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309/d114096381a2485abfeaa3d8d1bba7d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