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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吐鲁番市仪豪商贸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公告〔2023〕26号

  根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和《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新环固体发〔2022〕89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成熟一家、确定一家”的原则,经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推荐和资料审查,我厅组织专家核查确认,该单位符合试点要求,现决定向吐鲁番市仪豪商贸有限公司颁发《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SD04

  法人名称:吐鲁番市仪豪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火洲路南侧、青杨路西侧(金凯检测站旁)

  法定代表人:朱小伟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火洲路南侧、青杨路西侧(金凯检测站旁)(中心坐标为E89°4'36"、N43°40'41.895")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900-002-03、900-003-04、900-019-16、900-044-49(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199-08(限定报废回收拆解行业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201-08(限定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和汽油)、900-214-08(限定除易燃易爆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900-299-12、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900-032-36、900-039-49、900-041-49(限定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42-49、900-045-49、900-047-49、900-049-50(其中,900-042-49、900-047-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5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wggqt/202307/50aafba2b6db4ade8fe7f5af19c78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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