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环保猎人 抓住违法行为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用这句话形容来自江西省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部驻河南鹤壁市专业25组执法人员(以下简称25组)最好不过,而对鹤壁市浚县某钙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来说,感受深切,“再狡猾的狐狸终究也斗不过好猎手。”
某钙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石灰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施为石灰窑,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防治设施为袋式除尘+碱式脱硫塔,为鹤壁市2023年度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我们已于2021年停止了生产,2023年10月更换一套新的在线监控设备,未安装数采仪,无法上传数据,因此在线监控设施未开启。”下车伊始,某钙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就给25组执法人员交底。
国发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标记停运,在线监控未开启,污染物治理设施未运行……种种现象表明,某钙业有限公司似乎真的停止生产!
“现场检查发现,石灰窑窑顶正在排烟,中控平台石灰窑温度达到500多度。”25组组长刘明桦说,“检查结果与企业陈述出入很大,肯定掩盖了一个不告人的事实。”
检查电力消费台账,翻阅单斗提升机投料台账,调阅企业内部监控视频,询问企业关键人员……随着调查深入进行,25组所掌握的一系列证据锁定了某钙业有限公司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的事实。
“自2023年5月开始,企业一直在生产状态,只是长期在国发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标记停运,未按照实际生产情况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标记,且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也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进行正常生产。”铁证面前,某钙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了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25组认定某钙业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虚假标记掩盖不正常运行设施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
目前,25组将某钙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记掩盖不正常运行设施逃避监管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生态环境部,同时将问题线索和证据材料全部移交给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据了解,11月6日-11月17日,25组检查发现市政府重污染应急责任落实问题17个,县(市、区)重污染应急责任落实问题18个,职能部门重污染应急责任落实问题20个。常规督查发现企业问题135个,重污染天气专项督查发现16家企业未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3/11/28/art_42067_4696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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