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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22号)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及备选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处(督查办公室)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备选推荐对象)

  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

  邢洁,女,汉族,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所长

  刘刚,男,汉族,哈尔滨市平房生态环境局局长

  孟庆庆(备选推荐对象),女,汉族,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管理室主任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匿名线索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451—87113068

  电子邮箱:hljssthjtrsc@163.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邮政编码:150090

  

  附件: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黑龙江省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1.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主要事迹:该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扛起水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优良水体比例再创新高。实施全省重大水环境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水环境工作“五专”机制、构建流域治理“五域”模式、以“四点”融合创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得到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以实际行动全面展示了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的力量和风采。

  2.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处(督查办公室)

  主要事迹:该处始终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首要目标,充分发挥处室职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转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垃圾围城”、燃煤小锅炉等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磨盘山和阿什河整改工作被生态环境部作为正面典型在央视和光明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在该处的努力下,哈尔滨市25个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实现“清零”,水质优良率创历史新高,连续两年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3.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事迹:该局坚持抓好督办与督政、人才与创业、专项与整体、法治与科技、政策与市场的“五个统筹”机制,加快推动双鸭山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战略,淘汰了一批“污染大户”,双鸭山市大气优良天数实现七连增。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纳入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坚持生态赋能建设美丽双鸭山,将废弃露天矿山改建为翡翠湖矿坑森林公园,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局面。

  4.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事迹: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创新监管手段,聚焦转方式提效能,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探索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推动制度创新,建立“一事一卷”和AB角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该局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黑龙江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2022年获得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团体类)一等奖,2023年荣获齐齐哈尔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5.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主要事迹:该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职能定位,积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双促进。该局坚持谋篇布局绘蓝图、竭尽全力攻难题,先后创建省级生态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在2020年度全国81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综合评价考核中,同江市排名全国第一,受到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表彰。

  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

  1.邢洁,女,汉族,198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所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是生态环境领域优秀的专家型人才,享受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她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带头作用,近年来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3项、地厅级攻关项目10余项,12项科研成果被省科学技术厅认定推广。她突破性地开展黑龙江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主持完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项目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她牵头编制的黑龙江省首个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为推动黑龙江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刘刚,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局长等职务,现任哈尔滨市平房生态环境局局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他善于统班子带队伍,全局先后有3名同志荣获生态环境部和省、市表彰奖励,营造了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他善于创新、敢于探索,牵头构建了多元组合、精准溯源、靶向监管的环境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科学治污能力,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精准开展指导帮扶,建立“一证式”管理体系,帮助多家企业解决了污水处理、排污许可等方面难题,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企业群众的高度评价。

  3.孟庆庆,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理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生生物室主任、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技术室主任等职务,现任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管理室主任。

  

  主要事迹: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她以工匠精神勇当环境监测领域技术带头人,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1项,出版专著6部,制定各类标准11项,取得发明专利2项,荣获黑龙江省生态监测技术大比武第一名。她以一流业绩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带领团队历经3年探索形成流域水生生物监测网络,建立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标本室,填补了我国该领域的空白。她以使命担当彰显环保铁军先锋本色,在环境应急事件处置中坚持冲锋在前,为事故处理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52/202312/c00_31695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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