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
为推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侯天民主持召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省能源局、相关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省内重点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有关重点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围绕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产生、处置、利用情况和下一步措施做了交流发言,省能源局对全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情况做了介绍,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围绕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环境管理工作做了交流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大要求,构建规划、基地、项目、政策、企业“五位一体”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格局,推动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培育形成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不断壮大,已成为青海的优势产业。但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退役和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处置和循环利用问题已成为产业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各有关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退役和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处置的重要性、紧迫性,在省内相关企业已有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研究和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筹,提前谋划,健全措施,加大监管,结合实际推动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一是相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最新政策、规定、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多政策协调、多举措发力,抢抓机遇,积极探索适宜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处理模式、技术工艺等,推动废弃和退役风电、光伏设备有效循环利用。二是重点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要尽快摸清维修维护和退役产生的风电、光伏固体废弃物底数,建立台账,严格依法依规处置风电、光伏固体废物,杜绝乱弃乱堆和超期贮存。做好退役设备、配件的循环再利用,减少固废产生,推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三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做好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联合相关科研机构,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地方标准规范体系,提前谋划、科学指导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收集、处置、循环利用工作。
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xydt/202401/t20240105_124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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