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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6-1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6月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增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暂存库项目

  福州

  福建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国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湖滨村鹏程路57号福建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房三楼内,建设2间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暂存库,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合计为3.89E+9Bq,为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2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备湾分公司8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项目

  宁德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备湾分公司

  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备湾分公司使用8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在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宁德核电厂5号和6号机组土建工程生产临建区探伤室内进行固定探伤,在宁德核电厂5号和6号机组核岛厂房内进行移动探伤,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台工业CT机项目

  宁德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尚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宁德市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时代路1号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容量车间三内后工序工具房内,使用1台工业CT机,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

  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1台X射线探伤机项目

  三明

  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东路850号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推土机生产车间东侧内,新建一间探伤室,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进行固定探伤,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406/t20240612_64654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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