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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8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时间:2024-08-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6日我部拟对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61

  传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海南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项目

  海南省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琼海市、东方市、乐东县、三亚市、万宁市、文昌市

  海南海事局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新建临高、昌化江、鱼鳞洲、感恩角、莺歌海、蜈支洲、陵水、东澳、山根、潭门、龙楼、东郊、抱虎13个雷达站及其配套设施。固态雷达收发机工作频率为9.0~9.5GHz,配有X波段隙缝波导式天线。

  项目总投资约89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0.1万元,占总投资1.00%。

  (一)电磁环境

  雷达收发机配备发射静默控制功能和紧急停机程序、人工急停开关,确保不向雷达系统静默区范围发射电磁波。根据预测结果,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处功率密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 10.3-1996)要求。

  (二)生态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优化雷达站选址,落实海南省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的,选择影响较小区域建设,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本项目拟建的2个雷达站位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范围内,4个雷达站位于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其他雷达站不在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内,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声环境

  报告书对站址厂界四周和典型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类或4a类功能区要求。

  (四)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将及时清运、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水将收集处理,不排入地表水体;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避免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各雷达站均为无人值守站点,运行期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产生;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由电源厂商回收后统一消纳。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海南海事局三亚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海南省三亚市

  海南海事局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新建西瑁洲、海事工作船码头2个雷达站及其配套设施。固态雷达收发机工作频率为9.0~9.5GHz,配有X波段隙缝波导式天线。

  项目总投资约3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8万元,占总投资0.88%。

  (一)电磁环境

  雷达收发机配备发射静默控制功能和紧急停机程序、人工急停开关,确保不向雷达系统静默区范围发射电磁波。据预测结果,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处功率密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 10.3-1996)要求。

  (二)生态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拟建雷达站不在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定生态保护区域内,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三)声环境

  报告书对站址厂界四周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3类或4a类功能区要求。

  (四)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将及时清运、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水将收集处理,不排入地表水体;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避免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无人值守站点运行期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产生;有人值守站点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由电源厂商回收后统一消纳。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gsq/202408/t20240806_10834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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