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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关于吉林市晟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7-30

时间:2024-08-31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市晟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2202020002)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市晟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张小莉

  三、住所:吉林市九站建设村一队

  四、经营设施地址:吉林市九站建设村一队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2(271-001-02、271-004-02、272-001-02) 、HW06(900-401-06、900-402-06、900-404-06)、HW08(291-001-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 900-220-08、900-249-08)、HW11 (261-012-11、261-106-11、261-110-11、 261-113-11、261-116-11、261-128-11、900-013-11)、HW13(265-101-13、 265-102-13、265-103-13)、HW38(261-065-38、261-066-38、261-067-38、 261-068-38)、HW39 (261-070-39、261-071-39)、 HW40(261-072-40),合计经营规模15000吨/年。

  七、拟许可期限:不超过1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tzgg/202407/t20240730_3268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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