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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1.0版)的通知

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批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的请示》(广核陆〔2023〕6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1.0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陆丰核电项目1、2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9月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409/t20240905_1085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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