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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东莞常平镇

  建设单位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伽马刀中心东侧位置建设直线加速器治疗中心,新增安装使用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配套使用CBCT系统(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图像引导复定位。在1号外科楼三层建设2间复合手术室和1间CT存放室,在各复合手术室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CT存放间安装1台CT(属III类射线装置,通过轨道移动至复合手术室中使用,不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同时出束)用于放射诊断。在1号外科楼四层手术部新增安装使用1台移动X射线C臂机(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gsgg/content/post_4503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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