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30日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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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成都普尔伟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核素暂存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 2024-9-30 | |
2 | 四川华禾海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野外(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 2024-9-30 | |
3 | 成都皓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工业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 | 2024-9-30 | |
4 |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 2024-9-30 |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1/2024/10/8/c44ac4aa985d41dc87ea35d6ae7cd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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