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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4-10-1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附件

  1

  新疆阿勒泰塔拉特铅锌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阿勒泰地区

  阿勒泰华通矿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通铅锌矿采选项目后评价报告书(网上公示稿)

  2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硅用石墨质炭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吐鲁番市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硅用石墨质炭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sl/202410/d6bbd3b412754aeda03ed65d18929e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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