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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生态环境部信访转办函调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

  收到《信访转办函》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省辖市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转办函》共涉及我省13个省辖市71家单位,96台射线装置。经查,79台为豁免射线装置,5台射线装置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4家单位),5台射线装置无豁免证明(4家单位),1台射线装置未找到使用单位,6台射线装置未发现在我省相关单位使用,与信访转办函列表中不一致(详见附件)。

  二、所做的工作

  一是接到《信访转办函》后,我厅立即下发通知,要求相关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接到地市核查报告后,我厅对5个省辖市的10个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抽查,并开展现场核查。经查,所报材料基本属实。二是我厅指派专人与投诉人上海测宇有限公司孟家明同志进行了多次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投诉人再次对我省3个省辖市的13个单位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我厅立即对这13个单位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和投诉人所述情况存在较大出入,之后,我厅将调查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与投诉人再次进行了沟通,投诉人对我厅的处理意见较为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化管理,督促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5台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尽快补办手续。

  附件:射线装置单位调查情况表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4/11-07/3083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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