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年处理8万吨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及井筒工作液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疆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送审版)年处理8万吨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及井筒工作液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2 | 塔河油田TP-6、TP-11站注水干线隐患治理工程 | 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稿)塔河油田TP-6、TP-11站注水干线隐患治理工程doc |
3 | 新疆达坂城抽水蓄能电站 | 乌鲁木齐市 | 三峡新能源乌鲁木齐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sl/202411/bd9a25ed83ad4b30832d0034f1e2ed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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