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时间:2024-11-12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附件 |
1 | 温宿产业园区管委会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阿克苏地区 | 温宿产业园区管委会 | 新疆蓝熹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吐鲁番市 |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 新疆以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沙吉海一号矿井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塔城地区 | 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 |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sl/202411/3f5a3cbbbd2448b9b11e518b03342e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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