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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25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

  第25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根据环评批复,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副产尾气应综合利用发电,但其实际投产后却改为未利用,在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且未重新取得环评审批、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情况下,该公司碳化硅项目于2023年3月违规投入生产。此外,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突出,且违规取用地下水。

  (二)整改目标

  整改目标: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强化污染防治设施巡检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限期整改到位,规范取用水行为。

  (三)整改任务(措施)

  1.责令企业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等相关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调查核实处置。

  2.责令企业加强废气收集设施巡检维护,在冷炉过程中加装集气罩,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3.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违规取用水行为,责令停止违规用水行为,拆除取水设施,用水水源接入公共供水管网。依法依规核定违规用水量,责令该公司足额补缴水资源税。对环评批复的地下水监测井办理备案手续。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10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审核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中卫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25项问题进行了核查评估。经核查,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属地于2023年11月1日进行对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在2023年12月1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2024年1月8日,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取得了《年产10万吨氮化硅、50万吨碳化硅及其尾气发电项目(一期50万吨碳化硅)(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宁环(评)函〔2024〕3号),2024年5月27日,企业重新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为进一步减少冷炉过程中无组织废气逸散,企业对冶炼炉变形的炉罩进行了维修,并在冷炉过程中加装一套集气罩。2023年11月1日,水务部门向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于11月2日将违规取水的2号生活自备井拆除;因该公司1#、3#、4#监测井不符合地下水检测井建设规范,未予备案,于2024年7月8日全部拆除封填,2024年6月13日,水务部门对该公司违规取水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宁水罚决字〔2024〕第005号),并责令企业补缴水资源税0.36万元,企业于2024年6月21日足额缴纳罚款和水资源税。目前企业用水已接入公共供水管网。

  该问题已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五)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应汲取教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中卫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xwzx/gsgg/202411/t20241118_4729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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