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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公告

时间:2021-08-11 作者: 来源: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54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内政发〔2021〕6号)要求,我厅对厅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取消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权责清单

  2.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取消行政权力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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