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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级低碳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告

时间:2021-08-11 作者: 来源: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内环办〔2021〕64号)、《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1〕92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低碳试点工作。

  经各地自愿申报、专家评估指导,结合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项目储备库中条件的项目,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低碳城市试点等14个项目纳入第一批自治区级低碳试点项目,现予公告。

  联 系 人: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 李利平

  联系电话:0471-4632049,13848191109

  

  附件:自治区级低碳试点(第一批)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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