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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对赤峰市、通辽市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工作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是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3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东部直属队于海副队长带队的自治区帮扶指导第二小组,对赤峰市和通辽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帮扶指导。  

  在开展帮扶指导之前,帮扶指导组逐一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方案》各项任务要求,结合赤峰市、通辽市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查找两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调取了两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发现问题清单》等文件资料,确定了拟现场帮扶指导企业名单。  

  帮扶指导工作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组先后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进行座谈交流,要求要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防治,减少其逸散和排放,推动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座谈交流结束后,帮扶指导组深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的形式,查找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下一步,帮扶指导组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帮扶指导要求,对涉及盟市继续开展帮扶指导工作,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wrfz2021/hjjc_8075/202310/t20231018_2395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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