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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从大江大湖向“小微”延伸

时间:2020-11-05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近年,随着大江大湖保护力度加大,向沟渠塘堰等小微水体乱排污水、偷倒垃圾等现象增多,不仅造成小微水体功能萎缩,还影响大江大湖的治理效果。

  最新发布的《湖北省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指南(试行)》,标志着我省治水工作从大江大湖向小微水体延伸,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管护。

  哪些小微水体需要整治?《指南》提出,首先可通过感官进行评估,比如水体存在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存在生活污水或其他废水直排,岸边堆积大宗垃圾、废弃物,或有违章建筑物以及淤积、堵塞严重,杂草丛生,流水不畅等情况,都应该纳入整治。

  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小微水体,可以通过水质检测等技术手段,并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进行识别分类。

  小微水体如何整治?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因地制宜,根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地理水文等条件及其本身的功能定位,以及整治难易程度,系统考虑,综合治理。

  小微水体整治特别强调绿色安全。《指南》提出,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措施,强化技术安全评估,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推荐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方法,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

  此外,还可以采用跌水、喷泉、射流及其他各种曝气形式,提升局部水体的溶解氧水平,并加大区域水体流动性;对于流动性不强或独立水体,应根据具体功能需要,设置小型水循环系统,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治理小微水体,还需在岸上下苦功。《指南》提出要及时清理水体及岸线周边垃圾,完善水体周边垃圾收集设施,在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落叶干枯腐烂前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坑塘、河沟等岸线进行适度绿化,修建水边步道、亲水平台等便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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