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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1-05-06 作者: 来源:

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11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配额分配试算并上报。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呼和浩特市被列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11家企业,及时提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开户所需相关材料。
  (二)初步提出达峰工作思路。2021年3月29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商请提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思路报告的函>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送了《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思路》。
  (三)抓紧编制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正在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目前正准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请第三方公司编制《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预计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在摸清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家底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达峰目标(分区域、分部门、分行业差异化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力争于2030年前呼和浩特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二、存在的问题
  (一)长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在调整能源结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但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在短期内调整能源结构存在困难,导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较为艰巨。
  (二)基础性工作存在短板。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统计数据体系仍不够完善,目前仅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1-2016年),近年来温室气体排放底数不清,难以为碳排放达峰分析提供足够的数据支撑。应全面梳理呼和浩特市的温室气体排放现状,针对各行业、区域的排放特点形成有效的降碳路径,为呼和浩特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依据。
  三、对策建议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工程示范,为呼和浩特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建议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有序推动规模化、全链条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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