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2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 1 | 大长沟(G331线)经明鑫煤矿至G335线公路建设项目 | 哈密市 | 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2 | 新疆阿勒泰市阿苇滩引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阿勒泰地区 | 阿勒泰市水利工作总站 | 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3 | 新疆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铝灰8万吨大修渣2万吨炭渣综合利用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4 | 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块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 | 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sl/202312/c911d31f2a7b4c8ebb141e5ad214ce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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