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12-3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以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经专家评议和公众投票,拟确定第一批福建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为公开公正做好我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福建省第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 系 人:徐军浩
电话(传真):0591-88367163
电子邮箱: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福建省第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11个)
福州市:敖江(连江段)
厦门市:同安西溪
漳州市:九十九湾
泉州市:永春桃溪
三明市:泰宁金湖、闽湖
莆田市:木兰溪
南平市:建阳麻阳溪
龙岩市:武平千鹭湖
宁德市:穆阳溪、古田翠屏湖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312/t20231228_63686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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