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9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0-0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新疆叶尔羌河流域提孜那甫河汗克尔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2 | 托里县至克拉玛依市公路工程 | 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 | 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sl/202409/167c0fc177454a08b56b7d2ef974f54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