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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督察丨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集中学习

时间:2024-10-18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大庆市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组织全体督察组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督察组组长刘红岩就做好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会议强调,督察组全体成员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落靠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专业精神,各司其职,做到敢督严察、能督善察、真督实察。要创新督察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龙江生态云督察平台等督察手段,助力督察效能升级,推动督察工作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10/c00_31777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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