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斩断非法危废收集“黑手”,守卫生态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持续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健全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对产生、转移、处置环节实施清单化、闭环式、数字化管理,强化行刑“两法衔接”,成功查处一宗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案件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线索,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形成有力震慑效应。
案件查办:
2025年,从化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巡查过程中,通过无人机巡查精准锁定从化区某停车场内存在一宗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迅速到现场查获一人员正将收集到的废机油非法转移到储油罐。经查,该人员通过货车从周边区县的汽车修理厂收集废机油,并在停车场内租用车位作为非法储存窝点,将储油罐等废机油储存设施设在货车内方便转移和隐匿,通过电泵将废机油进行货车间的转移工作,违法行为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经核查和鉴定,当事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一应生产经营手续,收集的废机油中石油溶剂含量大于3%且总重量超过3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可明确该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二十条等有关规定,从化分局依法对该案件相关涉案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将相关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典型意义:
天眼扫描无死角。从化分局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辅助执法工作,在开展问题线索摸排过程中充分使用无人机等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调度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有力。
“两法衔接”齐打击。从化分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步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在调查阶段协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取证等工作,有效固定相关案件证据,同时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通过强化生态环境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对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打击,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相关法律: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名录明确了哪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是执法、监管和企业自查的依据,其确保精准识别危险废物,避免漏管、误管;提高监管效率,实现分类施策、科学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三款明确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强化源头控制。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
原文链接:http://sthjj.gz.gov.cn/qxxx/chq/content/post_10587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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