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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3-25 作者: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

  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

  探伤场所:非固定场所

  射线装置贮存场所:天津市东丽区丽北路增 2 号厂房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50万元人民币,购置1台VJX-16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3mA),对电力金具耐张线夹进行现场无损探伤。

  1.X射线探伤机放射防护性能

  (1)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控制器为计算机控制,操作系统内设有紧急停机按钮;同时X射线探伤机控制台设有钥匙开关,钥匙由射线装置专职管理员进行保管,控制台上设置紧急停机按钮。

  (2)本项目控制器与X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不短于20m。

  2.探伤作业准备 

  (1)在实施现场探伤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作。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的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以便于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探伤工作方案。

  (2)在探伤现场考察的基础上,辐射工作人员每次在开展现场探伤工作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探伤作业方案,探伤作业方案主要包括:探伤工况、时间、地点、控制区域和监督区域范围、监测方案、清场方式等,并明确相关探伤、防护、警戒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3)本项目X射线探伤配备2名工作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已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知识考核,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探伤作业现场分区

  探伤作业前,现场辐射工作人员和值守人员应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并在控制区边界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拉警戒线,由专人负责警戒,在监督区边界悬挂“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示牌,通过喇叭通知无关人员撤离。

  4.探伤作业安全警告信息

  (1)探伤现场设有“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预备”和“照射”信号应与探伤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并与X射线探伤机联锁,确保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

  (2)应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的进出口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警告标语和喇叭警告等提示信息。

  5.日常管理

  (1)探伤作业结束后,辐射工作人员及时将射线装置放回到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丽北路增2号厂房内存放,回收警戒线,警戒灯等,避免遗失和被盗。探伤机不使用时暂存于库房内并由公司专人负责保管,公司施行严格管理,建立X射线装置的出入库台账,设备进出均需登记记录。

  (2)设备要定期检修,有规定使用寿命的部件,到时限必须更换,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发生的辐射事故。

  (3)落实操作规程和防护制度,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安全检查与监测,定期检查设备室安全状况,对射线装置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X射线装置帐物统一。

  (4)X射线探伤机维修与保养

  公司承诺租用的天津市东丽区丽北路增2号厂房仅作为X射线探伤机的存放处,X射线探伤机的维修和保养由设备制造单位负责。

  射线装置存放处设备室应设有专用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设备室应设置监控设施,监控设备室内部情况。

  (报告书填写)

  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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