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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7日拟对开封-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开封-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工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开封-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开封-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开封市至周口市

  河南省天然气管网开周有限公司

  河南清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管道全长约159.77km,管径D711mm,设计压力6.3MPa。项目总体走向大致为南北走向,管线起于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沈楼村北,起点与中薛线干线连接,向南经过开封市祥符区、通许县和周口市太康县、淮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水县、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共7个县(市),终点位于周口市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豫东LNG中心。

  一、生态环境。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相关措施按按照《开封-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题报告要求对各分区进行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管沟开挖时,表土(耕作层土)与底层土应分别堆放,回填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作物原有的生态环境。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管沟回填后多余土方可均匀堆积于河道穿越区岸坡背水侧,压实或用于修筑堤坝或沿线平摊在地表,防治形成沉降坑;经采取上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管道沿线的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期,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施工期,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营运期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接口防腐的防腐垃圾、废包装物等。施工废料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送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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