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广西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排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固定污染源监管能力,推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模式改革和创新,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强化公众监督、推动企业依法排污,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环评和排污许可核发监管“一证监管”试点工作的复函》(环评函〔2020〕26号)要求,广西创新“码上监管”方式,建设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扫码监管程序并上线试用。现就做好平台推广应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广西固定污染源一证监管试点成果运用

  目前,广西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扫码监管平台基本建成,社会公众、企业人员、监管部门可以登录“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互动”,通过“污染源一证式扫码”进入广西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扫码监管”小程序,通过搜一搜或者扫一扫,通过手机扫描企业门前、排污口企业环境信息一证式监管标识牌二维码查询企业环境信息,包括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小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请各市积极试用平台并做好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参与,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守法、社会监督良好氛围。

  二、完成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一证式监管标识牌发放和挂牌

  2021年12月底前,我厅负责完成全区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一证式监管标识牌制作。2022年1月31日前,各市完成辖区排污单位企业环境信息一证式监管标识牌发放,并督促排污单位挂牌上墙。请各市生态环境局及辖区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统筹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标识牌发放,及时上报发放和挂牌情况。2022年3月1日起,自治区抽检各市企业环境信息一证式监管标识牌发放及挂牌情况,并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